內部條例是規定軍人職責、軍隊內部關系和日常生活制度的法規。由軍隊最高領導機關或領導人發布,供全軍實施。軍旅生活原則是行政管理的基礎。目的是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內部關系、規律的生活秩序,培養嚴格的軍事能力、優良的作風、自覺而嚴格的組織紀律,鞏固和提高戰鬥力。
擴展數據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規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制度,加強內務建設,根據有關法律和軍隊建設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令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建設的基本依據,適用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和部隊(不含企事業單位),以及參加訓練的預備役人員。
第三條中國人民解放軍由中國* *生產黨創建和領導。這是壹支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武裝起來的人民軍隊。它是中國人民的武裝力量,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堅強柱石。它負責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和參加國家建設事業。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部建設必須以毛澤東軍事思想和鄧小平新時期建軍思想為指導,貫徹新時期軍事戰略和政治合格、軍事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保障有力的總要求,努力建設壹支強大的現代化正規化革命軍隊。
第四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建設是軍隊進行各項建設的基礎,是鞏固和提高戰鬥力的重要保證。其基本任務是:使每壹個士兵明確而認真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維護軍隊良好的內外關系,建立經常性的戰備、訓練、工作和生活秩序,培養優良的工作作風和嚴格的紀律,保證軍隊圓滿完成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