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配
三個股東最合理的股份分配方式是:個人出資比例=個人出資÷三個股東的出資總額×100%。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綜合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所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壹)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