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作業:主要指勞動者違反勞動生產崗位安全規章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操作行為。).違章作業具體包括: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不當,不遵守工作場所安全操作規程,不執行安全生產指令。
違反勞動紀律:主要指勞動者違反生產經營單位勞動紀律的行為。違反勞動紀律具體包括:不履行勞動合同及違約責任、不遵守考勤休假紀律、生產工作紀律、獎懲制度等紀律。
法律依據:三違的界定標準和處罰規定。
第壹條為了遏制“三違”,防止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證礦山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選礦安全規程》等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和員工,公司安全監督部負責監督實施。其他部門和各級管理技術人員應在其職責範圍內按本規定查處“三違”。
第三條“三違”是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第四條依據本規定對“三違”行為人進行處罰時,是對單位承包經營的處罰,對行為人非承包經營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