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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壹制指的是必須通過集體討論決定的事情。

“三重壹大制”就是重大問題的決定、重要幹部的任免、重要項目的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都必須經過集體討論。

1996提出了“三大壹大系統”的體系。本制度旨在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規範決策行為,提高決策水平,防範決策風險,保證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重要決策的有效實施。

具體來說,“三重壹大制”中的“重大決策”,是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應當由領導班子集體決定的事項。“重要幹部任免”是指企業直接管理的領導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的崗位調整。

“重要項目安排”是指對企業的資產規模、資本結構、盈利能力、生產設備和技術狀況有重要影響的項目的設立和安排。“大額資金運作”是指超出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企業或機構規定的企業領導有權劃轉和使用的資金限額的資金劃轉和使用。

該系統的優點:

1.能夠保證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的重要決策得到有效執行,避免領導幹部口是心非、弄虛作假、誇大其詞等行為。

2、它可以促進領導層內部的民主協商,充分發揮集體智慧,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合法性,防止個人或少數人的獨斷專行,降低決策風險。

3、它可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和約束,防止他們以權謀私,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提高他們廉潔自律的意識和能力。

4.可以增強黨內外的信任和支持,樹立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維護黨的團結統壹,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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