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且家庭成員全部符合貸款條件的,在市區(亭湖區、鹽都區、雁南高新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購買並建造自住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調整為654.38+0萬元;其余購買和建造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為80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由不超過20年延長至30年。
對在鹽城市購買建設自住住房的兩孩、三孩及以上家庭,且家庭成員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在現行標準基礎上分別增加65438+萬元和20萬元;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符合租房條件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租金限額在現行標準基礎上分別提高20%和40%。
住房公積金簡介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65438年7月1日起,全國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全國操作規程》的要求,通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2021 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認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自即日起啟用。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