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騷擾,可以向所在單位和肇事者工作單位的相關機構投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2.騷擾、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3.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4.多次發送淫穢、侮辱、威脅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撥打騷擾電話的違法行為如下:
1,打騷擾電話是違法的。其行為觸犯了法律,涉嫌幹擾他人正常生活。他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責任。他可以被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
2.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