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ⅰ級:森林火險氣象等級低;
2.ⅱ級:森林火險氣象等級低;
3.三級: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高,需加強防範;
4.四級: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高,林區應加強火源管理;
5.五級:森林火險氣象等級極高,所有森林禁止用火。
因過失造成森林火災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犯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造成上述情形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劇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