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內心是復雜的,現實生活中的復雜狀況會讓我們的內心更加復雜。有很多事情是我們知道自己做不到的,但是最終因為壹些情況的發生或者各種現實的壓迫,人們不得不去做這些事情。很多犯罪都發生在這種情況下。
比如以前有壹個案例,講的是壹個兒子老是勾搭爸爸媽媽,這個兒子還有壹個妹妹,最後受不了這種情況。又壹次,在兒子繼續打爸爸媽媽的時候,妹妹終於忍不住拿刀殺了這個哥哥。殺了人之後,她主動到公安局自首。
所以本案如何給妹妹定罪,是考驗我能力的時候了。當時很多人都願意,希望法律能打死他。我覺得終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不可能。妳犯了罪卻不懲罰妳,顯然是不對的。所以最後法院考慮了實際情況,自己判了,但是判緩刑。
沙威則與上述情況有點相似。他最終原諒了那些罪犯,主要是因為他發現這些罪犯有時候是被逼無奈,甚至他們的本性是善良的,所以當他們因為自己的罪行受到懲罰的時候,他們的內心還是會被原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