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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海滄區:受托人抽獎中48萬。獎金該歸誰?

這筆巨額獎金應該屬於這個請別人幫他買彩票的人,因為如果他沒有請別人幫他買彩票,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而且事後他已經把彩票的金額轉給了對方,對方也收了錢,所以就形成了交易。我委托妳幫我買彩票,我給了妳,妳也接受了,證明妳同意幫我做這件事,所以買回來的彩票不管中沒中獎都是我的。

壹:代購彩票有問題。

這個東西是這樣的。在福建廈門,壹名姓柯的男子想買彩票,但沒有時間,又不方便,就委托朋友幫他買。他把這件事告訴朋友後,朋友同意了,就去幫他買了他需要的彩票。這本來是幫朋友的事。結果彩票中獎了,性質就變了。

二:雙方各執壹詞。

開獎後,柯姓男子把錢轉給朋友,朋友也收下了錢。但沒想到朋友拿了錢轉身把他告上了法院。朋友起訴他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朋友認為雖然柯姓男子請他幫忙買彩票,但他並沒有出錢,所以彩票是他自己買的,所以如果他中了獎,也應該是屬於自己的。

三:法律公平公正。

其實有壹點我們需要知道的是,我們國家是有法律的,不是妳說什麽或者什麽。根據法院判決,最後贏的錢全部歸柯姓男子所有。為什麽會這樣?其實也很簡單,因為壹開始他是讓朋友幫他買彩票,然後他把錢給了朋友。如果他的朋友不接受這筆錢,那麽他可以說是他自己買的。可以說他們之間的交易並不存在,只是朋友收了錢,也就是說他幫姓柯的朋友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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