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壹次,21名煤礦工人被困在孝義市壹個被盜煤礦,原因是井下安全措施不完善。我認為負責人涉嫌盜竊國家礦產資源,已經犯了非法采礦罪,但是地方政府部門的礦產監管也應該被追究責任。山西是中國的礦產資源大省。只有嚴格查處,才能防止今後再次發生同樣的非法采礦事故。
壹:我認為煤礦的負責人應該對違法違規開采負責。?
目前,杜姓負責人已被警方逮捕並接受調查。這個煤礦會造成透水事故,最重要的是負責人沒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導致開采時井底滲水,造成安全事故。更何況他開采國家煤礦,非法開采,已經屬於盜竊國家礦產資源。希望在後期的事故問責中能嚴格查處這個負責人。
第二,對地方政府部門的礦產監管也要追究責任。?
我覺得地方政府部門也存在監管缺失的主要問題。像這樣的煤礦開采,聲音和動靜都會很大。為什麽直到事故發生,相關人員才公布該煤礦非法開采的情況?我希望在隨後的處理中,壹些玩忽職守的政府官員能夠被撤職或受到調查。
三:希望政府部門完善煤礦非法開采的法律法規。
希望政府部門能完善煤礦非法開采的法律法規。目前,國家對電力資源的使用正在逐步收緊和控制。所以市場上的煤礦價格也在上漲。總有壹些不法分子會借此機會盜竊煤礦,獲取非法經濟利益。希望政府部門能相應出臺和完善針對煤礦非法開采的法律法規。防止這種非法開采國家礦產資源的行為今後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