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原則:商事主體法定原則(法定類型、法定內容、法定公示);公平交易原則(地位平等、誠信);交易的簡單快捷原則(交易的簡單性、短期有效性和最終確定);鼓勵交易原則(維持交易的有效性,使有過錯的交易盡可能有效,采取短期有效、意思自治等其他原則)。
拓展信息商法的種類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月29日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3,2月25日NPC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1999)。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1997年2月23日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06年8月27日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
3.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資企業法
(1999年8月30日NPC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通過1999年8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號公布,自2000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1979 7月1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06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1990號《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決定》的修正案和根據2006年3月5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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