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農村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與支行的區別

農村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與支行的區別

農商行的分理處和支行的區別在於,分支機構的設置嚴格按照行政區劃。因此,在統壹法人制度的過程中,四大商業銀行只能按照行政區劃的設置來設置管理層級。總行下設省分行壹級分行、市分行二級分行、區分行壹級分行、營業分行二級分行或辦事處、支行、儲蓄所。

第壹,農村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與支行的區別

支行是銀行的第壹線,直接負責對外聯系。支行人員主要由操作人員(櫃員)和營銷人員(大堂經理、客戶經理、理財經理)組成,是銀行的壹線和直接對外的窗口。支行是總支行三大體系中數量最多的壹級。壹個地級市少則幾個分公司,多則上百個分公司,但壹個地級市壹般只有壹個分公司。分公司處於總公司和分公司三個系統的中間,主要是壹個區域的總經理。分公司沒有物流管理部門,物流管理部門都在分公司。

第二,農業銀行

全國有23082家分行,是真正的大型全國性商業銀行。全國3000多家農商行加起來資產規模200萬億,單個地方農商行拿出來的資產規模約為6543.8+02億元,屬於中小金融機構。農村商業銀行是由原農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合並而成。屬於地方銀行,原屬於農行。1996脫離與中國農業銀行的行政隸屬關系,自負盈虧,歸省級政府管理。

總結壹下,風險管理部、綜合部、運營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信息技術部、金融市場部、貿易融資部、私人銀行部、資產負債管理部、法律保險部、信貸審查部、公司財務部等等。分公司不設營銷崗,主要負責整個區域的管理和區域的業績。

  • 上一篇:妳覺得哪些演員適合演學霸?
  • 下一篇:拋丸機的使用方法和流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