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說明房產的具體位置和購買價格。
3.指定房款的支付方式。
4、明確規定違約責任。
5.指明合同的生效時間。
6.雙方簽字蓋章,註明合同簽訂時間。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本解釋所稱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接受買受人首付款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的。,因壹方當事人原因不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按照關於首付款的法律規定辦理;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簽訂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給買受人。
第五條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的約定具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出賣人按照約定接受了購房款的,該約定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