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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無理由退貨是法律法規嗎?

法律分析:是的。從快件簽收時起,收貨人只要不滿意就可以選擇退貨,但前提條件是只有非商品質量原因才能退貨,並且不影響商品二次銷售。七天無理由退貨是指商品自到貨之日起7天內無理由退貨。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除特殊商品外,網購商品自到貨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經營者以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壹)消費者訂購的商品;(2)新鮮易腐;(三)消費者在線下載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4)報刊投遞。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其他不適宜退貨的商品,不屬於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貨之日起七日內退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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