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他人散布關於您名譽的謠言,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造謠者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構成刑事犯罪。另外,妳可以在法庭上起訴他。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網絡誹謗的報警流程如下:
1.被發現被網絡誹謗後,保留網絡誹謗證據;
2.向當地警方報案;
3.警察受理案件,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
綜上所述,如果謠言是他人散布的,自己的名譽受到不良影響,當事人可以收集謠言證據,然後攜帶自己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到公安機關辦公室報案。故意捏造、散布虛構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的,應當認定為誹謗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22條
對肖像許可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任何壹方可以隨時解除肖像許可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
當事人對肖像許可期限有明確約定,肖像所有權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許可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但不可歸責於肖像權人的原因除外。
第1023條
使用姓名等的許可。應當參照肖像權使用許可的相關規定。
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肖像權保護的相關規定。
第五章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1024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誹謗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名譽、才能、信用的社會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