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毆打致輕傷的賠償標準包括:
(1)醫療費用;
(2)損失的時間;
(3)護理費;
(4)運輸費用;
(5)住院夥食補助;
(6)營養費;
(七)殘疾賠償金;
(8)殘疾輔助器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二,輕傷該不該負刑事責任?
輕傷可能要負刑事責任。鑒定為輕微的,壹般公安機關會對打人者處以治安處罰,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可根據情況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毆打或者傷害殘疾人、孕婦、65-438+04周歲以下人員或者60周歲以上人員的;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