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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轉讓註意事項

法律分析:1。轉讓方的基本情況。1.作為受讓人,為了防止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轉讓人是房屋所有人,必須有產權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如果出讓人不是房屋所有人,出讓人必須有轉讓權。.2.合同中約定商鋪基本信息包括:商鋪位置、實際有效使用面積、相關配套設施等。2.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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