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浮動利率是指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由金融機構在法定利率的基礎上確定的利率。浮動利率確定後,金融機構應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3)金融機構可以在原借款合同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對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計收利息。加計利息的範圍、幅度和條件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確定。
(四)對擅自或變相降低或提高貸款利率的金融機構,由轄內中國人民銀行按少收或多收的利息處以同等金額的罰款,多收的責令如數退還借款人。
(五)對拒不接受中國人民銀行處罰,或拒不糾正違反利率管理規定的,中國人民銀行可從其帳戶中扣劃款項,並通知當事人的上級主管部門。情節特別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以責令其停業,直至吊銷其金融業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