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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交了定金,現在不要了。我能退還押金嗎?

買房交了定金,買方毀約不要,定金不能退;如因特殊情況、政策變化、自然因素等原因無法簽訂商務合同。,且無法達成協議及補充協議,且不可歸責於任何壹方的,可退還定金;如果賣方違約,買方不要,可以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86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587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予以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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