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是不可能的!男方認為350元日工資太低,偷著幹活。我覺得他太不稱職了。可能很多人月薪都比不上他。壹分錢難倒英雄,他想用歪門邪道賺錢。那麽最後的結局壹定是坐牢。不知道他有沒有後悔過。
發生了什麽。黃在壹個建築工地上工作,每天掙350元錢,與許多人相當。但是他覺得在工地幹活太累了,就不在工地幹活了。後來,他每天都在網吧上網。為了維持這樣的生活,他想到了不勞而獲,於是趁著晚上沒人去報社偷東西,但這種行為被攝像頭拍下來了。
350元的日薪真讓人羨慕。工資因地而異。正所謂,農民工的靈魂,可能就是二線城市的靈魂。
農民工每月只能賺1萬。黃其實並不滿意。世界上沒有不勞而獲的東西。只有靠自己的雙手才能創造財富。
盜竊。盜竊罪的定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黃已被拘役,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結論。有多少人夢想著日薪350元?本來黃可以用自己的雙手創造自己的夢想,沒想到用自己的雙手創造了壹個手銬。真的很悲哀。
也許黃覺得偷錢更快更刺激,但他萬萬沒想到第壹次就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