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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組織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上海合作組織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嚴格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幹涉內政,不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所有會員國壹律平等;通過相互協商解決所有問題;不結盟,不針對其他國家和組織;對外開放,我們願與各國及相關國際和地區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對話、交流與合作。

上海合作組織成立以來,成員國在文化、經貿、軍事、司法、安全等領域的合作得以開展並不斷加強。“9.11”事件後,上合組織成員國加強了以打擊本地區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和分裂主義“三股勢力”為核心的反恐合作,進壹步增進了成員國之間的互信。

上海合作組織會徽呈圓形,以中國、俄羅斯聯邦、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的領土為主體,壹根橄欖枝和兩根飄帶,象征成員國積極促進地區和世界和平與發展,寓意上海合作組織廣闊的合作領域和巨大的發展前景。會徽上下分別標有中文和俄文的“上海合作組織”字樣。會徽為綠色和藍色,象征著該組織和平、友誼、進步和發展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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