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上海市公安局官網,進入在押人員信息查詢系統;
2.撥打上海市公安局提供的電話服務,根據語音提示進行查詢;
3.提供被查詢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便系統或工作人員查找相關信息;
4.查詢結果將包括被拘留者的基本信息和拘留原因。
被拘留者信息查詢渠道:
1.公安機關提供的查詢服務:公安機關通常設有專門的查詢窗口或服務電話,供公眾查詢在押人員信息;
2.利用法律援助服務:如果查詢人是在押人員的近親屬,可以通過法律援助機構獲取相關信息;
3.委托律師查詢:律師作為法律職業者,可以代委托人向看守所或相關部門查詢在押人員信息;
4.通過人民檢察院查詢:在某些情況下,人民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可以提供在押人員的信息查詢服務。
綜上所述,上海市公安局為社會公眾提供了便利的在押人員信息查詢服務,包括在官方網站上的查詢系統、電話服務以及提供被查詢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確保查詢人能夠獲得在押人員的基本信息和詳細的拘留原因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286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