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立優秀人才引進“綠色通道”。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快速辦理引進手續:(1)“海聚工程”中國公民入選專家;(2)中關村“萬人計劃”、“創新計劃”、“高密工程”入選人員;(三)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及以上、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主要獲得者,本市科學技術獎壹等獎及以上主要獲得者。支持優秀創新創業團隊引進人才: (壹)承擔國家、市重大科技項目、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工程和項目,或在京開展其他重要科技創新的優秀人才團隊,其帶頭人可辦理人才引進;經兩名國家或市級重大人才工程候選人推薦,優秀人才團隊成員可申請人才引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四十六條國家鼓勵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培訓與輔導、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咨詢、信息咨詢、信貸服務、市場營銷、項目開發、投融資、會計稅務、產權交易、技術支持、人才引進、對外合作、展覽銷售、法律咨詢等服務。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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