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限行車輛:本次地面道路限行措施限行的車輛為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載客汽車,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警車等特種車輛除外。
3.限制方式:包括“從禁區外駛入禁區”和“在禁區內通行”。即內外省市的客車在早晚高峰不允許駛入內環,位於內環的外省市的客車在早晚高峰不允許上路行駛。
4.時間限制:5月6日2021,每天7:00-9:00,17:00-19: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分流、限制交通、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與公共道路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應當事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