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職務侵占罪的女店長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作為店長,本來有壹個很好的前奏,但她的不理智最終毀了她的前途。我們來看看他為什麽要偷33萬。據相關媒體披露,是因為店主喜歡刷信用卡,使用各種信用產品,導致他每個月花的錢少。其實說白了就是因為他沒有理性消費,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消費行為,才導致了壹筆債務。
我們都很清楚是刷信用卡還是用信用產品。如果逾期不還,肯定會被相關銀行或者信貸產品機構打電話要求她還款。我們不能壹下子拿到錢,有新的還款單。壹開始他用的是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也就是以卡養卡,但是這種以卡養卡的方式還是解決不了他的壹個信用卡債務問題。
因為債務問題,消費無節制,最終淪為信用卡的奴隸,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毀了自己的前途,讓人惋惜。但違法犯罪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希望大家能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