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上海某騎手壹個月10次碰瓷獲利8300元。法律上如何定性他的行為?

上海某騎手壹個月10次碰瓷獲利8300元。法律上如何定性他的行為?

最近上海交警抓了壹個人?外賣騎手?原因是這個騎手壹個月內至少發生過十次?交通事故?根據監控視頻,民警了解到該騎手的作案計劃,采用故意摩擦的方式索要賠償,而該騎手本月已經通過這種方式獲得8300元。很多網友都很好奇這個怎麽定性。上海交警認為該騎手的犯罪事實已經成立,遂以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

首先,事情的起因是這個騎手在上海的壹次交通事故。當時這個外賣騎手在某個路口和壹輛私家車相撞,隨後有交警過來解決。但是交警發現這個騎手前幾天也因為同樣的事情找過交警,於是開始調查這個騎手的記錄,查出了問題。

原來這個騎手是壹家生鮮店的騎手。本月初發生了兩起交通事故。根據當時的監控,警方了解到這個順風車是故意做的?交通事故?目的是讓私家車主自己賠錢,然後盈利。

其次,騎手說這個月通過這種方式已經賺了8300元。他選擇了所有在路口轉彎的私家車,在轉彎的時候強行和車主摩擦。因為很多私家車都是好車,車主壹般交些錢,不對外宣傳,所以騎手的計劃能夠遮天蔽日,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騎手被抓了。

最後,騎手的行為明顯是壹種欺詐行為,他通過故意事故獲得了部分賠償,而且這是壹種非常卑劣的手段。目前,上海法院已經壹審結束,騎手被罰款3000元,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我希望他能悔改。

  • 上一篇:上海120急救醫生救助患者求助未果調查公布。有哪些值得關註的細節?
  • 下一篇:社會工作考試:從筆試到面試的綜合指南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