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收集方法是非法的:
1,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留、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構成非法拘禁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在討債過程中,債務人的人身自由不時被強行限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明確規定,為討債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構成本罪。
2、非法侵入住宅。侵占罪是指未經房屋所有人同意,擅自進入他人房屋,或者經房屋所有人要求後拒不退出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涉黑討債。涉黑逃債主要是債權人通過黑社會追債,分為兩種情況:壹是債權人本身就是黑社會成員。其次,債權人通過黑社會追債(如涉及黑社會的討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