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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長與董事長的關系

董事長壹般是最大的股東,控制著公司董事長的企業領導權。

董事會作為會議機構行使權力,每位董事受全體股東委托作為董事管理公司。

以解決董事會決策與執行可能出現的脫節。壹般董事長兼任CEO,還有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在董事會不開會的時候代行董事會的權力。

在中國,公司法仍然規定董事長是法定代表人,同時還有經理的概念,以及家長制的文化傳統和單位負責人等傳統觀念的存在。

我國上市公司董事會作為會議機構行使決策權的概念不明確,也帶來了誰是我國上市公司CEO的問題。

擴展數據:

主席的職責: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是公司的最高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和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屬於董事會的職責範圍。他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壹般不做個人決策。

只有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能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表決權。CEO的權力來自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集董事會、罷免CEO等最高權力,掌握著行政權。

董事長可以隨時解雇除董事和監事以外的任何人,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的員工,而是公司的所有者和仲裁者。也引導企業做出正確的戰略策略,更好地完成任務。

壹個公司的最高執行權力掌握在兩個人手中,這已經是老生常談了。有時候CEO比總裁優勢大,有時候總裁獨斷專行。

1999左右,比爾·蓋茨任命了微軟新總裁,他依然保留董事長兼CEO的職位。很多媒體報道說蓋茨辭去了總裁壹職,但實際上蓋茨只是將微軟總裁和CEO兩個職位明確分開,授予總裁日常的執行權力,與辭職相去甚遠。

百度百科-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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