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不負刑事責任,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犯,受到特別懲戒或者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但不判刑。具體來說,對未成年犯的特殊管教包括教育管制、禁閉或在少年拘留所管教,期限為三個月至三年不等。同時,國家還制定了壹系列關於處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和政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這些法律和政策旨在加強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和教育,幫助未成年犯回歸正常社會。需要註意的是,未成年犯雖然沒有被判刑,但其違法行為對社會和他人造成的危害依然存在。因此,應當依法進行專門的管教和教育,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機構和制度,為未成年犯提供全面的幫助和支持。
未成年犯再次犯罪怎麽辦?未成年犯再犯的,根據情節和性質的嚴重程度,可能面臨加強管教、法律制裁或適用成年刑法的後果。因此,預防青少年犯罪,加強幫助和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青少年犯罪是壹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努力來解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制定壹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對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救助,為青少年創造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五條* *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不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依照本法的規定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