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發展:
2023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將實行分級分類。市級以上普通崗位,湖南警察學院教師崗位,長沙人民警察學校教師崗位,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與應用(省市卷)考試。
縣級普通職位、鄉鎮(街道)職位(含市直機關駐鄉鎮、街道單位職位)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應用(縣鄉卷)》。考了法院、檢察院普通職位、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法院、檢察院人民警察職位,以及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自由理論(行政執法卷)兩個科目。
助理法官、助理檢察官職位,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行政執法卷)、法律專業知識三科考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通用崗位和警犬技術崗位考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行政執法卷)和警察錄用專業科目三個科目。
公務員筆試地點分別設在省考區和市考區。考生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時間為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