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巴寶莉的英文商標“博柏利”和“騎士”標識在中國市場已形成識別,客觀上具有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可能性;
BANEBERRY在設計中使用了博柏利經典的“格紋”英式格子,並使用了“源自英國卡明街”、“英式格子是時尚中的經典元素”等字眼進行宣傳。
蘇州中院在裁定中指出,BANEBERRY此舉可能被認為是不正當競爭,同時會將消費者與博柏利混淆。
因此,法院已經向“BANEBERRY”公司發出了初步禁令。
天眼查資料顯示,BANEBERRY品牌背後的壹家貿易公司成立於2019年5月28日,經營範圍包括服裝鞋帽箱包皮具等。
目前,BANEBERRY品牌不僅有線上銷售渠道,還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奢侈品牌聚集的城市開設了40多家門店,幾乎與BURBERRY在中國的門店數量壹樣多。
除了幾乎落戶的城市,BANEBERRY品牌的銷售渠道選擇也與BURBERRY不謀而合,品牌所在的購物中心和商場規模也差不多。
這種現象的出現勢必會擠壓巴寶莉的市場,削弱其品牌形象。因此,蘇州中院在正式判決作出前進行行為保全具有現實緊迫性。
前段時間中國喬丹因為商標糾紛敗訴,改名中僑體育的新聞就是最好的例子。
中國喬丹與耐克美國喬丹的商標糾紛,從2012開始,歷時8年。美國喬丹多次失利,但最終在最高法的支持下獲勝。中國喬丹別無選擇,只好改名。
美國喬丹在中國的勝訴,可以看作是國外時尚品牌在中國商標維權的壹個縮影,見證了法律對商標的保護力度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