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憲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權威。全國各族人民、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3.實現“民主法治化”和“法制民主化”。前者意味著民主制度、權利、結構、形式和程序都在法律制度中確定,使之成為壹種完整的法律形式;後者意味著國家的立法、執法和司法活動有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真正實現廣泛民主。
擴展數據: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黨的十六大報告強調,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壹起來。黨的十七大報告進壹步指出,要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堅持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勢,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中國新聞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