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江蘇省社區矯正條例》
第八條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由社區矯正執法人員、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組成。社區矯正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法律,忠於職守,嚴守紀律,清正廉潔。社區矯正工作者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第九條社區矯正執法人員由社區矯正機構和司法所的公務員擔任。下列執法事項由社區矯正執法人員辦理: (壹)接收社區服刑人員;(二)社區矯正的實施和註銷申報;(三)審批社區矯正監督管理事項;(四)社區服刑人員的考核。社區矯正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社區矯正工作證件。
第十條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應當在社區矯正機構的組織下,協助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由下列人員擔任: (壹)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公開招聘的社會工作者;(二)受政府委托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派出的人員。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配備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保證社區矯正工作的需要。
《珠海經濟特區社區矯正辦法》第十條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由社區矯正執法人員和社會工作者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