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矯正已經寫入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屬於國家的基本刑法,體現了其刑罰執行的基本屬性。司法行政機關是社區矯正刑罰執行的主要機關,配備人民警察符合非監禁刑的本質要求。
社區矯正執法人員的工作本質是壹種刑罰執行工作,社區矯正的對象是社區服刑人員。壹線執法活動存在壹定風險。社區矯正執法人員和監獄警察壹樣,行使刑罰執行權。
雖然法律授權司法行政機關中的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對被判處管制、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但就司法行政機關中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員而言,其身份和執法依據處於十分尷尬的地位。壹方面,由於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員不具備警察身份,沒有被法律賦予明確的執法權限,社區矯正的管理也存在很大問題。
另壹方面,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員未納入警察編制,無警官證,不享受警銜津貼,與嚴肅刑罰執行活動的要求相差甚遠。因此,社區矯正工作應該有壹部比較完備的社區矯正法作為支撐,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社區矯正工作機構和社區矯正工作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