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治理的內容包括:解決社區存在的問題,完成具體而具體的經濟社會發展任務。動員社區居民參與公共事務,培育和完善社區組織體系,建立正式和非正式的社區制度規範,構建社區不同行動者的互動機制。社區治理是指政府、社區組織、居民及所轄單位、營利性組織和非營利性組織基於市場原則、公共利益和社區認同,協調合作,有效供給社區公共產品,滿足社區需求,優化社區秩序的過程和機制。
法律客觀性:
《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
居民委員會的任務:
(壹)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合法權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二)辦理本居住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三)調解民事糾紛;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五)協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機構做好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與居民利益相關的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