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有毒有害作業有哪些書面規定?
有毒有害崗位,顧名思義,是指壹些會對人的健康造成危害的工作。煤炭、冶金、機械、化工等行業的部分崗位在此列表中。為了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保護員工的健康,國家和有關部門多次頒布法律法規,通過各種行為向“有毒有害崗位”的員工提供福利。
從事有害作業的,可享受以下特殊待遇。
壹、化工行業有毒有害作業崗位津貼制度
崗位津貼範圍:
1,常年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化工作業的壹線工人是津貼發放的主要對象;
2.凡未納入範圍的新產品、新工種(崗位),企業可根據國家有關標準提出申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公司)審批,並報部備案後實施;
3.生產過程中的產品崗位專職安全員、分析員、化驗員、維修工、車間生產管理人員等應享受低於相應崗位生產工人標準的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