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防戰備建設工程和人防指揮工程
2、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涉密工作場所建設項目的安全資質。
3、國家戰略物資和特殊物資儲存場所建設項目。
4、紀檢監察、檢察、公安、保密、機要等部門的重要指揮、技術偵查和特殊場所建設項目。
涉及下列貨物的采購項目可以確定為政府采購分類項目:
(壹)屬於國家秘密的產品或者設備。
(2)保密專用信息設備。
(三)用於紀檢監察、檢察、公安、保密和機要部門的重要指揮、技術偵查、技術監督和保密工作的專用產品或者設備。
(四)用於要害部門和部位安全防護的安全產品或者設備。
(五)用於網絡安全防護和監管的安全產品或設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及國家秘密和保密事項範圍的其他物品。
第九條下列項目的采購項目可以確定為政府采購分類項目:
(壹)國防戰備建設項目和人民防空指揮項目。
(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資質單位的保密工作場所建設項目。
(三)國家戰略物資和特殊物資儲備建設項目。
(四)紀檢監察、檢察、公安、保密和機要部門的重要指揮、技術偵查和特殊場所建設項目。
(五)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及分支機構的建設項目。
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其中,采購是指通過合同有償獲取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具體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傭等。
法律依據
保密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