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雖然這支龐大的“越南新娘”隊伍壹度為農村大齡男性解除了婚姻難題,但隨之而來的家庭問題也層出不窮。由於雙方認識時間較短,大多在1到3個月左右結婚,婚前缺乏基本了解,感情基礎薄弱。
法官說,結婚後,有些新娘因為語言、環境、習俗的差異,無法適應異國的生活,有些新娘再也沒有回過越南,甚至沒有告訴她們就離開了。這些已婚男子被迫提起涉外離婚案件,但他們將面臨漫長的訴訟過程。
法官提醒,跨國離婚是涉外訴訟,處理起來很麻煩。由於難以查明被告人的下落,法院只能通過外交途徑送達法律文書,並應依法翻譯相關文件和資料,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外交途徑送達;如果外交途徑無法送達,需要發布公告,審理周期長,會耗費原告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因此,提醒公眾在選擇這種涉外婚姻時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