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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宋代女性地位低,女性壹般不纏足,所以還有權提出“離婚”?

宋代女性不纏足,可以說與宋代當時的社會風氣有關。妳要知道,宋代最流行的學派是理學。例如,歷史就是歷史書裏提到的朱成的理學,那是關於那個時代的。而且新儒家最大的壹個觀點就是繼承儒家的仁。從表面上看,纏足是壹種非常殘忍的行為,與理學所提倡的人相違背,導致纏足不被當時的人們所接受。

其次,宋朝是從晚唐開始的壹個過渡朝代,史料中明確記載五代十國的仕女不纏足,所以這種趨勢壹直延續,甚至到了宋朝,這在某種程度上是對女權的尊重。畢竟纏足對於女性來說是壹件非常傷害的事情,從側面也可以看出當時女性的地位還是不錯的。

比如宋朝的法律明確規定,父母去世,女兒可以得到壹部分財產。按照當時的說法,這部分財產應該以嫁妝的名義給女兒,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妳沒有得到這部分財產,妳有權向政府舉報。如果情況屬實,可以說壹報準。

而且在宋代,女性可以主動要求離婚,離婚後也不用考慮要不要結婚。只要妳足夠優秀,就會有人娶妳。可以說在這壹點上和現代人基本沒有區別,所以當時人的思想還是很前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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