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結束後,美國新增人口已達到勞動年齡,開發人力資源、培養合格勞動力的需求受到了聯邦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1958年9月2日,聯邦政府以超乎尋常的速度通過了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國防教育法。該法案將實施區域職業教育計劃作為第八個目標。
根據地區職業教育計劃,將成立地區職業教育分支機構,作為聯邦職業教育署的附屬機構,協助州職業培訓委員會開展技術培訓和再培訓,包括培訓學徒成為科技人才或技術工人。還要求各地區:①面向當地不能勝任工作的居民開辦職業培訓機構;(二)適應國防需要,在對科學技術發展有影響的領域開展職業培訓;(3)籌集“技能技術補貼”資金,有計劃地為年輕人、成年人和老年人提供職業培訓。
區域職業教育計劃將職業教育的對象擴大到社區居民,擴大了美國社區學院的規模。截止1967年底,參加本計劃下培訓的總人數達到60.6萬人。在此基礎上,1963職業教育法走得更遠,將立法重點從職業分類轉移到擴大服務對象上,使所有社區和所有年齡的公民都有機會接受高質量的培訓和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