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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的身份證臨時補辦需要多長時間?有哪些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身份證丟失補辦身份證最快需要20天到壹個月。居民身份證可在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簽發。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適當延長30天。不過這期間也不是不能用身份證。可以同時辦理臨時身份證,盡快拿到。在臨時身份證中,在三個月的有效期內,與正式身份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使用也完全壹樣。有的地方辦理身份證需要三個工作日,壹般是1到3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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