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學生遇到校園欺淩,可以向老師和學校舉報;
2.也可以向家長舉報,然後家長再向教育局舉報;
3.教育局不處理,可以報警,讓警察處理。
校園暴力有哪些處罰?
1.對實施欺淩和暴力的中小學生,必須根據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糾正措施進行教育和處罰;
2.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淩和暴力行為的學生,要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登記並記錄其表現,必要時轉入特殊學校;
3.必要時,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政府可以收容教養,或者給予相應的行政和刑事處罰;
4、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必須堅決依法懲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232條
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