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句子如下:
1.致人骨折、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構成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侵犯的客體是身體權;
3、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健康造成危害,放任這種情況發生;
4.故意傷害罪客觀上表現為非法損害身體的行為。
打架的量刑標準如下:
1.對方輕傷以上,構成刑事案件的,公安機關將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方受輕傷的,構成治安管理案件,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3.沒有給對方造成身體傷害的,打人者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綜上,打架致人輕傷不是犯罪,是壹般的行政違法行為。如果不坐牢,但是輕傷以上,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坐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