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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公務員遴選條件

吉林省松原市遴選公務員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點: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3.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驗。

4.公務員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

5.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和工作經歷。

6.35歲以下。

7.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9.符合調入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需要註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拔:

1.尚在試用期或服務年限未滿者。

2.年度考核達不到勝任(資格)水平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的,正在由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

4.與市發改委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

5.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吉林省松原市公務員選調條件。具體要求可能會根據崗位不同而有所不同。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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