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3.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驗。
4.公務員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
5.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和工作經歷。
6.35歲以下。
7.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9.符合調入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需要註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拔:
1.尚在試用期或服務年限未滿者。
2.年度考核達不到勝任(資格)水平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的,正在由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
4.與市發改委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
5.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吉林省松原市公務員選調條件。具體要求可能會根據崗位不同而有所不同。請以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