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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後如何做傷殘鑒定?

法律分析:被打後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然後去公安機關委托的法醫鑒定中心進行傷情鑒定。鑒定機構壹般會在委托之日起三天內出具鑒定書,傷情比較復雜的會在七天內出具鑒定書。組織器官難以鑒定或傷情復雜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鑒定意見,出具鑒定文書。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的規定》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傷情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出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害鑒定標準、受害人當時的傷情和醫院診斷證明,符合即時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托後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傷情復雜,不具備即時鑒定條件的,應當自委托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出具鑒定文書。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壹時難以鑒定的,應當在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鑒定意見,出具鑒定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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