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幫助他人實施犯罪,如果不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危害社會的結果,則不構成犯罪。但是,如果壹個人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危害社會的後果,而由於過失而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認為可以避免,這樣的情況就構成過失犯罪。
根據《刑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後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規定,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危害社會的後果,但是由於過失而沒有預見到,或者由於已經預見到而認為這種後果是可以避免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只有法律規定的人才負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後果發生,從而構成犯罪,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