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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盜竊和入室盜竊的區別

入室是違法行為,即未經主人同意進入私人住宅,然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即以實施搶劫犯罪為目的。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形式多種多樣,有明闖民宅、暗闖民宅、暗闖民宅等。但如果行為人因某種合法正當的原因進入他人住所,臨時實施搶劫,則不屬於“入戶”搶劫,構成犯罪的,可以按壹般搶劫處理。

壹、入室盜竊和入室盜竊的區別有:

1,入室盜竊和入室盜竊的地點不同;

2.入室盜竊構成搶劫罪,入室盜竊構成盜竊罪;

3.入室盜竊不是搶劫罪的加重情節,但入室盜竊是構成盜竊罪的法定情節之壹;

4.他們的處罰標準不壹樣。

二、常見的入室盜竊類型有:

(1)因經濟糾紛或其他矛盾引發的入室盜竊;

(2)與賭博有關的入室盜竊;

(3)任意入室盜竊;

(4)變“即興”為偷竊。

三、入室盜竊的處罰如下:

1.行為人攻擊被害人身體或者以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造成當事人死亡的,判處死刑。

法律依據:

刑法

第263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入室盜竊;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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