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追訴時效期限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確定:1;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時效期間為五年;2.法定最高刑5年以上不滿10年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5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後,仍可以起訴。我國刑法分則中關於法定刑的規定包括幾種不同的情形:在壹個犯罪有幾個量刑幅度的情況下,應當根據犯罪的實際情況確定追訴時效的長短,即應當以那個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來確定追訴時效。不受追訴時效限制的情形。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訴期限的限制。時效中斷。在追訴期限內犯罪的,前罪的追訴期限從後罪犯罪之日起計算。壹般情況下,追訴時效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但是,犯罪有連續或者繼續的,追訴時效期限從犯罪終了之日起計算。妳想知道每壹個罪名的追訴期限,還應該結合刑法規定,確認最高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超過下列期限不予追訴:
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五年。
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5年。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二十年。20年後認為有必要起訴的,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仍可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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