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與政治的關系
法律本質上是壹種政治手段。法律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礎。法律的本質和政治壹樣,來源於人們的“經濟生活條件、他們的生產方式和產品交換”,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
法治和政治本來就是* * *。法治即法治,其核心是通過良法實現善治,實現權力的有效制約和權利的可靠保障。政治是國家事務管理中以政治權力為核心的各種社會活動和社會關系的總和。
政治為法治提供支持和環境。法治總是與壹定的政治制度相聯系的,不存在脫離國家和政治制度的法治。法律存在的重要實體是國家及其組織,是國家政治制度和政治關系規範化、法治化的表現。政治變化會引起法律的相應調整。
政治為法治提供方向。法律體現了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誌;因此,法治與國家的體制屬性相關。
政黨與法律的關系
黨與法的關系是政治與法治關系的集中體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壹起來,是我們黨正確把握政治與法治關系取得的規律性認識。
黨的領導是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本質和核心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要把黨的執政地位、執政地位和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用法律來確定,並使之規範化、制度化。沒有黨的領導和人民的主體地位,法治就無法實施。
參考以上內容?人民網——法治與政治的辯證統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