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起訴乙到法院,或者乙起訴甲到法院,就是訴訟;代理案件:指尋求律師參與幫助出庭的工作。所以,如果妳想知道妳指的是什麽案件,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法院受理的案件,意味著已經符合立案條件,已經正式受理。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根據各自管轄範圍,決定對檢舉、控告、舉報、自首、自訴等材料進行調查或者作出判斷的訴訟活動。
《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
民事訴訟法第123條: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